4月11日晚间,证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7家企业的**申请。
其中,上交所3家(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中小板1家(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3家(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将有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直接定价发行。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沪深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上述7家企业的筹资总额预计不超过28亿元。
对于新股发行,证监会的态度是:将根据市场和交易系统初期运行情况,按照有利于增强市场活力、维护市场稳定的原则,合理安排新股发行。
这在今年的新股发行过程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其一,每批次获得IPO批文的企业数量不多,如今年下发的5批IPO批文,数量分别是7家、9家、8家、7家和7家;其二,每批次的筹资总额不大,单批企业预计募资规模都维持在50亿元以下,如1月19日核准的7家企业计募资规模为40.15亿元,2月16日核准的9家企业募资总额不超过47亿元;3月1日核准的8家企业筹资总额不超过40亿元,3月25日核准的7家企业筹资总额不超过26亿元,4月11日7家企业的筹资总额不超过28亿元。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本轮IPO重启后获得批文的企业数量均控制在10家之内,并且筹资总额不大,体现了管理层对市场的呵护,减轻IPO发行给二级市场带来的心理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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