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逐渐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废水治理、提高废水的回收利用率,以**地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对水环境的污染,已是摆在人们面前的大事。近年来国家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政策亦在不断地进行适时地调整,水资源开发费用、水费及排污费不断提高,这些都促使我们去努力研究如何提高废水的回用、以减少新鲜水的利用量、减少废水的排放量及排污缴费,以**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燃煤电厂是耗水大户,如何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资源,做到既有利于发展生产、降低运行成本,又能**限度地保护环境,以体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是燃煤电厂建设和生产的一个重要内容。目前,在经济技术条件合理的情况下,燃煤电厂除充分利用当地的中水及疏干水资源或采用空冷机组外,其自身严格控制用水指标,对产生的废水进行合理**地治理,实现一水多用,以**限度地提高废水的复用率,亦具有重大的意义。
燃煤电厂废污水处理主要为生活污水、含煤废水及其它生产废水处理等, 燃煤电厂在正常的生产运行过程中,为防止输煤系统产生扬尘及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除采取防尘设施外,要定时对输煤栈桥、转运站、煤仓间、磨(碎)煤机室等部位进行水冲洗,冲洗后的排水形成含煤废水。 根据国内燃煤电厂的实测资料,对于大于125MW机组的燃煤电厂,其含煤废水的排水量一般情况下约为150t/次,每天约3次~4次。 含煤废水中含有一部分较大的煤粉颗粒、大量的悬浮物及很高的色度,根据工程的实际运行经验,含煤废水中悬浮物的浓度高达2000mg/l,色度高达400以上。这部分废水不能直接排放,也不能直接回收利用,需要进行适当地处理以满足回收利用水质要求。根据调查,在设计上,大多数燃煤电厂含煤废水传统的处理工艺是将含煤废水排至输煤沉淀池中进行简单地沉淀处理,出水直接回收用于输煤系统冲洗补充水或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站进行再处理后回用,由于含煤废水中的煤粉悬浮颗粒较小,比重与水的比重又较相近,很难靠重力自然沉淀。采用传统处理工艺,往往只能去除较大的煤粉颗粒和部分悬浮物,对废水中的大量悬浮物和色度根本无法去除,经此工艺处理后的出水中悬浮物的含量仍高达300~800mg/l,色度没有明显地改变。 若该出水直接回用作为输煤系统冲洗的补充水,由于其不仅色度高、感观差,而且水中的高浓度煤粉悬浮物会使输煤系统的冲洗水管和喷头结垢堵塞,从而影响输煤冲洗水系统正常运行。这些情况常常导致电厂在实际的运行中对处理后的含煤废水弃之不用,并出现偷排现象,这不但造成不应有的环境污染,而且也使电厂无形中增加了新鲜水资源的耗用量,增加了电厂的运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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