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酸性废气和酸雾(例如:NO2、H2SO4、HCL、HF等)
2,碱性废气(例如:NH3等)
3,有机废气和臭味(例如:苯类、酚类、醇类、醚类、酊类)
活性炭吸附箱对于浓度低于1000mg/m3的废气净化后排放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应用范围:
活性炭吸附箱尤为适合低浓度大风量或高浓度间歇排放废气的作业环境。主要应用领域包括:电子元件生产、电池(电瓶)生产、酸洗作业车间、实验室排风、冶金、化工厂、医药生产厂、涂装车间、食品及酿造、家具生产。
活性炭吸附箱可与喷漆室、烘干室和喷、烘两用室配套使用,用于处理所产生的有机废气。
吸附单元
吸附单元是活性炭吸附箱内安装的核心部件。每个吸附单元可装填约35kg吸附剂(颗粒活性炭、活性炭纤维毡等)。吸附单元在设备箱体内分层抽屉式安装,能够非常方便从两侧的检查门取出。并且检查门开启方便、密封严密。大型活性炭吸附箱的检查门分为上下两个,可以分别打开,单独取下。也可以采用整体式结构从上部装料,底部卸料的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