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老伴的“三高”,考虑了气候、医疗和物价等因素,13年前,浙江工业大学退休教授张鸣华选择在海口买房,过起了候鸟般的生活;除了海南,这几年每年有超过80万人迁徙到广西北海过冬,超过了北海当地居民一半以上;还有人,和几个老伙伴选择一起搭伙互助养老……
这些养老方式,都有一些共性,如群策群力、资源共享和互助,在某种程度上,似乎和共享经济占边,可称为共享式养老吗?它和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为代表的共享经济有什么不同?记者采访了浙江省老年学会副会长王先益。
目前,“共享式养老”在业界并没有明确的界定。相比而言,王先益更愿意分开来表述。在他看来,候鸟式养老,不管是买房还是租房,属于旅居养老。“因为气候的原因,特别是东北人,会考虑去温暖的地方过冬,就像杭州人夏天去临安去避暑一样,这些地方并不是一个终身养老地,只是一种阶段性地选择。而如果是一种模式,则是一种长期的、连续的过程。”
对于市场上,有些养老机构推出会员式养老服务,并通过自身在全国各地拥有的旅游资源,让入住老人可享受“候鸟式度假”,王先益认为,这只是养老机构推出的延伸服务,是短时间的,老人长期居住在养老机构的事实并没有变。
相对而言,王先益认为抱团式养老可以称作养老模式,虽然目前数量较少。“不过,即便是几位好友在乡间买了房,彼此互助,也要看其是否能长期可持续发展,因为他们的联结可能是松散的。并且,如果只有七八位年龄相仿的老人,有些服务无法通过他们自身来实现,也就无法长期持续。”
就是说,到了一定阶段,身体情况不佳,需要更多的社会资源支持,这种养老模式难以持续。但同时,王先益也提到,随着人类寿命的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期有20年,甚至更长,这个阶段需要的是关心、情感支持和少量的服务,这时,候鸟式养老、抱团养老、**养老等,也许就成了老年人提高生命质量、追求更佳精神享受的一种生活方式。
此外,对于许多老人通过媒体想征集同住伙伴,或是想抱团式养老,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林尧律师说,法律上对此并没有禁止。但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要注意一些实际问题,比如如何了解对方的家庭或身体情况,生活支出该如何分担,如不合适该如何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子女是否同意等。总的来说,“同居”前应多考虑可能出现的利弊,慎重选择。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与社村通智慧居家养老系统相结合开发出一套完整的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以云架构的模式支撑开展智慧养老服务,采取全天候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医疗保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服务。 真正做到“让老人生活的舒心、安心;让老人子女放心、省心”。在其平台的支撑下,无论居家、社区、机构、地产还是医养结合等何种养老模式,都可以找到相匹配的解决方案,在提升盈利能力和服务质量方面卓有成效。(浙江老年报(杭州)) |